12月10日,百洋产业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百洋股份”)发布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副总经理杨思华计划在未来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4.6万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07%。
减持主体及持股情况
公告显示,减持主体为百洋股份副总经理杨思华。截至公告披露日,杨思华持有公司股份146.45万股(1,464,477股),约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0.42%。其中,高管锁定股为73.84万股(738,358股),股权激励限售股为48万股(480,000股)。
减持计划具体安排
根据公告,杨思华本次减持计划主要基于个人资金需求,具体安排如下: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减持股份来源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 减持数量上限 | 不超过24.6万股(占剔除回购账户后总股本0.07%,占其持股总数比例不超25%) |
| 减持方式 | 集中竞价交易 |
| 减持期间 |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6年1月6日至2026年4月3日,法律法规禁止减持期间除外) |
| 减持价格 | 视减持实施时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
公告同时指出,杨思华已严格履行此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包括“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首发前股份”“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25%”等,本次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第九条规定的禁止减持情形。
风险提示与影响分析
百洋股份在公告中提示,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不确定性,杨思华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具体实施情况,公司将按规定及时披露进展。
值得注意的是,杨思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从减持比例看,24.6万股仅占其持股总数的约16.8%(未超过25%的法定上限),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低,对二级市场冲击有限。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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