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辽宁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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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胡海林报道 询问渔民需求、宣传支持政策、开展专题论证、对接金融机构……连日来,我省沿海各市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进海洋渔业船舶更新改造和减船转产工作,政策“活起来”、群众“动起来”的良好氛围正在加速形成,增强了大家渔业产业转型的信心。
“晚改不如早改、晚转不如早转”。大连市明确,对将木质渔船改造为钢质、玻璃钢等新材料渔船的船主,在执行国家、省、市现有补助基础上增设阶段性奖励:2024年10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贷款,财政年贴息率达2.5%,2026年按时间段分别为2%和1.5%,最长贴息期限可达5年,以便切实减轻渔民更新改造的资金压力。这一政策本着“早改多奖、晚改少奖”原则,按渔船功率、老旧程度分类分档制定标准,既激励渔民抢抓政策窗口期,又确保公平公正。
金融支持政策接续发力。在葫芦岛市,通过搭建银企对接平台,辽沈银行在当地发放首笔400万元贷款,葫芦岛银行拟为3艘渔船发放910万元贷款并将“渔船贷”额度提升至1000万元,中信银行完成2亿元专项额度审批,为改造提供资金保障。盘锦积极与多家金融机构沟通会商,目前农发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等机构已推出相关金融产品,贷款年利率2.8%至3%、期限3年至5年,并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
在推进渔业船舶更新改造工作中,各地坚持问需于民,细化和完善工作方案,以便更贴合渔民生产实际,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丹东市印发民意调查表,全面摸排船主真实意愿与核心诉求,充分吸纳合理建议,优化政策细节。盘锦市广泛征求意见,引导渔民报名“木改钢”,已确定更新改造渔船12艘,另有19艘有“木改钢”更新改造意向。营口市共有917艘老旧渔船纳入整改任务,其中913艘列入更新改造范围,4艘列入减船转产范围,目前意向更新改造渔船达352艘,已经实施改造48艘;减船转产计划任务4艘,全部纳入减船意向。
如何做好部分减船转产渔民“上岸”工作,也是各地积极破解的课题。营口市充分研讨减船转产奖补政策、就业支持政策,决定每艘渔船最高可给予10万元减船转产和就业扶持奖励;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标准的,将提供公益性岗位;加强社保政策宣传,引导渔民积极参加养老保险并持续缴费。葫芦岛市明确减船转产“双补贴”,在省级补贴基础上增设市级奖励,并给予上岸渔民5万元至7万元转产就业奖励。
“钢船抗风浪、防渗漏、易维修,大家心里都明镜儿似的。过去小家小户没能力换钢船,现在政府拿钱支持,政策这么好,积极响应号召就对了。”锦州市一位船主道出了渔民的心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