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检察院检察官到某砖厂开展回访,了解砖厂经营状况与用工情况等。
机器轰鸣作响,码放整齐的砖块从生产线不断输出,工人们穿梭其间,有条不紊地完成装载、运输作业……近日,当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检察院检察官再次来到该县某砖厂回访时,眼前火热的生产场景,很难让人联想到数月前这里还是大门紧锁、设备蒙尘、企业濒临破产的景象。从“停摆”到“复苏”,这家砖厂重生的背后,与玉屏县检察院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以“双向监督+公开听证”模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办案实践密切相关。
用地手续不全被处罚,小微企业陷入生死困境
2022年8月,某砖厂因历史遗留的用地手续不全问题,被玉屏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处以1.4万元罚款。“当初想着等经营稍微好转了,就把罚款补上,没料到,这困难是一个接一个。加处罚款像滚雪球一样越积越多,压得我喘不过气,甚至动了关厂子的念头。”砖厂负责人周某某回忆起过往的困境,仍忍不住感慨。
彼时,受疫情影响,市场需求尚未完全恢复,砖厂销量低迷,资金周转困难。因未能按时缴纳罚款,又产生了1.4万元的加处罚款,企业债务压力陡然增加。
2023年5月,因砖厂始终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且逾期未缴纳罚款产生的加处罚款,玉屏县自然资源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经审查后裁定准予执行1.4万元罚款。
今年3月,玉屏县自然资源局以法院未执行加处罚款存在错误为由,向玉屏县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周某某面对叠加的罚款金额与持续的经营困境,既无力履行处罚决定,又对追缴程序存在疑问,也向玉屏县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
检察监督破题,发现法院执行与行政履职漏洞
玉屏县检察院依申请立案办理后,办案检察官通过调阅法院卷宗、梳理行政机关执法流程,很快发现案件中存在两处关键问题:一方面,法院的准予执行裁定遗漏了加处罚款事项,导致加处罚款长期处于“未执行”状态,程序存在明显违法;另一方面,县自然资源局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虽将加处罚款纳入申请事项,但对法院裁定中明确由其组织实施的“没收相关违法用地附着物并将土地退回村集体”,始终未依法履行,不仅影响行政处罚的完整性,也导致国家利益存在潜在损失。
今年4月,玉屏县检察院依法分别向县法院、县自然资源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法院依法及时移送执行,规范非诉执行流程;建议自然资源局全面履行没收职责,加大非法占地整治力度。
检察建议发出后,法院立即复查案件并将补正裁定移送执行,同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规范非诉执行程序;自然资源局积极履职,制定整改方案,督促砖厂完善用地审批手续。
公开听证纾困,平衡执法刚性与企业生存
在实地走访砖厂的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发现了更多“隐藏困境”:周某某未按时缴纳罚款并非故意拖延,而是企业经营持续承压——2024年6月,当地遭遇特大洪水,砖厂厂房被淹、生产线严重破损,设备维修、原料损耗让本就艰难的经营雪上加霜,企业自救复产压力巨大,履行处罚的能力急剧下降。
“行政处罚的目的绝非搞垮企业,而是引导企业依法规范经营。眼下企业面临不可抗拒的实际困难,我们不能‘一罚了之’。”检察官决定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汇聚多方力量为企业纾困。
今年7月7日,玉屏县检察院组织召开行政争议化解公开听证会,特邀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县自然资源局代表、砖厂负责人周某某及企业所在地村委会干部同时到会。听证会上,检察官出示了企业受灾现场照片、资产损失评估报告、用工台账等证据,清晰呈现企业面临的实际困境,并引导各方围绕“如何在确保执法权威的前提下,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展开深入讨论。最终在检察机关的协调下,相关各方凝聚共识,达成了减免加处罚款3500元,剩余部分由企业分期缴纳,行政机关同步指导帮助企业依法完善用地手续的解决方案。
记者了解到,今年8月底,案涉砖厂的土地审批手续全部办理完毕,企业顺利与相关部门签订土地租赁协议,历史遗留的用地问题彻底解决。目前,企业已按时缴纳首期罚款,剩余款项的缴纳计划也在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