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堡是一片红色热土。1948年3月23日,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从我县川口村园则塔渡口东渡黄河,结束了转战陕北的伟大历程,开启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革命事业的新篇章。守护好纪念这段历史的革命旧址,传承红色基因,是吴堡县检察院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我院将革命旧址保护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重要着力点,积极落实陕西省检察院部署的“寻访革命旧址、保护革命文物、传承革命精神”专项活动,参与构建陕甘宁蒙毗邻地区检察协作机制,探索红色资源保护与法治建设深度融合的实践路径。
聚焦重点案件,推动实质保护。针对革命旧址因年代久远出现的设施老化、保护不足等问题,我院将毛泽东东渡黄河旧址保护作为重点案件推进。该旧址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也是国家4A级景区核心区域,但此前曾出现窨井盖塌陷、排水窖损毁等安全隐患问题。我们通过实地勘查、查阅史料、座谈调研等方式全面收集证据,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并跟踪监督确保整改到位。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该旧址设施得到全面升级,周边环境显著改善。此外,我院还积极推动对慕生忠将军故居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与保护,使其成为传承红色精神的重要场所。
建立长效机制,实现系统治理。在个案办理基础上,我院推动建立革命旧址常态化巡查机制,对县域革命旧址进行定期排查。如通过每月一次的文物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我院积极拓展跨区域协作,与陕甘宁蒙毗邻地区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在线索共享、办案协同等方面加强合作,构建起“一点发现、多方联动”的保护格局。我院还联合文旅部门、党史研究机构建立“检察+行政+史志”联动机制,对革命旧址实行“一址一档”动态管理,确保红色资源保护的精准性和系统性。
融合保护传承,提升工作实效。在推动做好保护工作的同时,我院注重革命精神的传承弘扬,通过联合文旅部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青年干警走进革命旧址接受教育,将红色基因融入检察队伍建设。同时,我们将红色元素融入法治宣传,通过讲述检察机关保护革命文物相关案例,让群众在抚今追昔中增强法治观念,也让得到妥善保护的革命旧址成为红色教育的重要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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