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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公告编号:2025-055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鑫觅西二路 10 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9日
至2025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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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并于2025年12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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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H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和其他相关文件。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 股股东登记方式:
1.登记资料
(1)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 A 股股东如出席现场会议,须提供以下登记资料:
①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见附件1)及股票账户卡;
③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2)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由委托人签署或者由其以书面形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授权签署的委托书或其他授权文件需公证;
(3)除非另有说明,代理人的权限只限于代为行使表决权;
(4)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至少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1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现场、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的登记。
(1)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5年12月26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地点为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鑫觅西二路 10 号。
(2)邮寄、电子邮件方式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 2025年12月26日(星期五)17 点前将上述登记资料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地点为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鑫觅西二路10号)。
3.注意事项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二)H股股东登记方式:
公司H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和其他相关文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7321998
邮箱:ir@clzd.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鑫觅西二路 10 号董事会办公室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0日
附件1: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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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图片列表:
A股代码:688236 证券简称:春立医疗
H股代码:01858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请全体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自觉遵守: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在股东大会签到处进行登记,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提问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大会表决票清点工作由四人参加,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和一名律师组成,负责计票、监票。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四、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理。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等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5)。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星期一)14点00分
(二)会议地点:北京市通州区通州经济开发区南区鑫觅西二路10号
(三)会议召集人: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五)会议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相结合的投票方式
(六)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
自2025年12月29日
至2025年12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2025年12月29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数,介绍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五)宣读并逐项审议下列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十)休会,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相关文件;
(十三)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
鉴于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载有扩大及进一步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的规定)有关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上市发行人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的监管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表述,并将部分表述调整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等,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此外,如因删除和新增条款导致原有条款序号发生变化(包括引用的各条款序号)、个别用词造句变化、数字大小写变化及标点符号变化等,在不涉及实质内容改变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上述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及根据公司工商登记机关意见对修订版《公司章程》进行必要文字调整,上述变更的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修订不涉及对现行《公司章程》中关于类别股东权利相关规定的调整。
本议案已经2025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议案二:《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作为章程附件一。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2025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议案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经股东大会批准后作为章程附件二。
结合《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已经2025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
北京市春立正达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