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水泥网APP)
12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及24种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其中包含水泥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新颁布的通则和细则将于2026年4月1日起实施,原通则及相应细则同时废止。
具体变动:
1.通用水泥:新增“石膏矿渣水泥"(JC/T2745-2023)。
2.特种水泥:新增8类,包括快速施工用海工硫铝酸盐水泥(GB/T39712-2020)、低热矿渣硅酸盐水泥(GB/T42531-2023)、快硬高铁硫铝酸盐水泥(JC/T 933-2019)、白色硫铝酸盐水泥(JC/T2601-2021)等。
3、通用水泥中“钢渣硅酸盐水泥”更名为“钢渣矿渣硅酸盐水泥”(GB/T 13590-2022)。
4、特种水泥按“产品标准”划分为30个规格,明确“每个产品标准对应1个规格",企业需按规格单独申请。
新规则最大的变化是第七条产业政策的要求,要求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严格符合产业政策。
纸质版生产许可证最大的改动地方是生产许可证副本的附页内容发生变化,不再显示设备内容,即回转窑窑径规格,磨机规格等参数,需要显示熟料窑线批复日产能、水泥粉磨生产线批复年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