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宁波晚报
据新京报,12月9日,河北邢台杀害邻居一家五口人的被告人范某某已申请上诉,此前他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判决认定范某某是有准备的犯罪,但范某某认为这与事实不符,自己并非蓄谋杀人,是一时激愤杀人。
该案一审于11月28日宣判,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范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对于辩护人所提该案系邻里纠纷引发,范某某有自首情节的意见,经查属实,予以采纳;所提本案不是预谋杀人的意见,经查,范某某提前购买作案刀具,案发当日去地里时又随身携带,系有准备的犯罪,故辩护人的此意见不予采纳;范某某持械故意杀害五人,其中两人系未成年,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且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极大,应依法惩处,虽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
据媒体此前报道,河北邢台一家五口被邻居杀害一案将于11月14日早9点,在邢台市隆尧县人民法院开庭。11月11日,被害人家属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已接到法院通知。
起诉书显示,因相邻土地纠纷,范某某与李某某曾发生冲突。2025年6月22日5时许,范某某在发生纠纷的土地上干活时,与李某某发生争执。范某某持铁锹拍打李某某,导致李某某倒下,随后又携带刀子和铁锹,到李某某家中,在北屋正门门口,捅刺李某某的妻子数十刀后进屋,持刀分别捅刺李某某的儿媳、小孙子十几刀,之后出屋,又朝倒地的李某某捅刺十几刀。在街上,范某某碰见李某某的大孙子,又捅刺其数十刀。
李某某的儿子李先生说,“本来我的大儿子可以躲过一劫。”当时,自己的侄女先听见响动,在屋子里哭,自己的大儿子醒来,看见奶奶倒地,便给爷爷打电话。电话没能接通,大儿子便骑电动自行车出门找爷爷,在街上被范某某碰见杀害。
“我到现场后,看见大儿子和电动自行车相距十几米远。”李先生说,他和妻子原在北京工作,两个儿子一个10岁、一个3岁,被爷爷奶奶带大。夫妻俩感到亏欠孩子,于是今年妻子回家,自己继续在外打工,没想到6月惨剧发生。
李先生告诉记者,犯罪嫌疑人范某某今年50多岁,与自家并无深仇大恨。两家唯一的矛盾是土地纠纷。
“我家前面的房子盖好将近20年,一直没装修。2024年房子开始装修,他(范某某)拆了两次我家的门台,有过争吵,后来在村委会的帮助下,去年暂时有了解决方案。”李先生说。
李先生告诉记者,检察院认为范某某以暴力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5人死亡,情节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范某某刑事责任。
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父亲今年55岁,母亲57岁,妻子33岁,两个儿子分别只有3岁和10岁。“这是五条人命,我相信二审法院会做出公平公正的判决。”李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