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重大修订,核心内容包括取消监事会设置,将原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第六届监事会仍将依法履行监督职能。
核心修订:监事会职能由审计委员会承接,治理架构优化
公告显示,本次章程修订的最大亮点是对公司监督体系的重构。公司拟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第七章 监事会”的全部内容,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新增审计委员会职权条款,明确“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修订后,审计委员会将承担原监事会的核心职责,包括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核利润分配方案等。
根据修订内容,审计委员会成员将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且需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章程条款多维度调整,完善治理细节
除监督体系重构外,本次章程修订还涉及股东权利、董事会职权、利润分配机制等多个维度的调整,具体包括:
股东权利与义务优化
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权责细化
利润分配决策机制更新
其他重要修订
审议安排: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过渡期监事会仍履职
公告明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后续变更、备案等手续,并可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对修订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5年12月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市场分析认为,此次治理架构调整是公司响应最新监管要求、优化治理效率的重要举措,审计委员会作为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在独立性和专业性上具备优势,有望进一步提升公司监督效能。不过,相关机制的实际运行效果仍需后续观察。
苏州天华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表示,本次章程修订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率,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