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棕榈股份,证券代码:002431)12月9日披露公告称,2025年9月3日至12月8日期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涉案金额合计13,446.90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11%。其中,公司作为原告的涉案金额3,529.65万元,占总金额的26.25%;作为被告的涉案金额9,917.25万元,占比73.75%。公告同时解释了诉讼增加的原因及公司应对措施。
公告显示,上述新增案件中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从案件构成来看,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有4起,合计涉案金额10,797.38万元;其余28项为涉案金额小于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合计2,649.52万元。
对于近期诉讼增加的原因,公司表示,一方面因部分企业资金短缺、现金流紧张,为避免应收账款坏账风险,公司通过诉讼方式催收账款,导致自主起诉案件增加;另一方面,建设板块工程项目周期较长,部分项目业主方结算手续延后,下游供应商为回收款项选择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款项,导致被诉案件上升。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正采取多项措施化解风险:对起诉案件采取财产保全等保障措施;对被诉案件做好证据收集与保全;同步推进调解与和解以争取尽快结案;相关部门协同律师对重大案件进行诉讼策略专项研判,最大程度争取胜诉,维护公司权益。
关于对利润的影响,公告指出,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多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部分案件享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由于案件多处于尚未开庭、待判决或判决未生效阶段,其对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并及时披露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25年9月3日-12月8日期间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法院文件送达日期 | 案号 | 原告 | 被告/第三人 | 案由 | 审理机构 | 标的金额(万元) | 进展情况 |
|---|---|---|---|---|---|---|---|---|
| 1 | 2025年11月 | (2025)豫0725民初8268号 |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新乡市平原示范区碧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原阳县法院 | 3,100.00 | 已立案,待开庭 |
| 2 | 2025年10月 | (2025)豫0611民初8041号 | 鹤壁鑫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棕榈股份、鹤壁市淇滨区市政建设发展中心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4,365.13 | 已开庭,待判决 |
| 3 | 2025年10月 | (2025)豫0611民初7960号 | 鹤壁鑫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金山分公司 |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鹤壁市淇滨区市政建设发展中心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 1,733.79 | 一审已开庭,待判决 |
| 4 | 2025年9月 | (2025)豫0194民初24192号 | 鹤壁市天沐商贸有限公司 |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买卖合同纠纷 | 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人民法院 | 1,598.46 | 已开庭,原告已撤诉,已结案 |
| 小计 | 10,797.38 | |||||||
| 其他涉案金额小于1,000万元的诉讼、仲裁合计28项 | 2,649.52 | |||||||
| 合计 | 13,446.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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