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医药”)于2025年12月10日发布公告,披露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28.42万股,回购价格为22.85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及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并已依法通知债权人。
回购注销涉及28.42万股限制性股票 涉及多类激励对象
公告显示,华东医药于2025年11月2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5年12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是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绩效考核结果等原因,不再符合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来看,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两类: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6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6名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3名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但对应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 -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1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2名因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上述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42万股,将按22.85元/股的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股本及注册资本相应减少
根据公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华东医药的股份总数及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总数(股) 1,754,021,048.00 1,753,736,848.00 注册资本(元) 1,754,021,048.00 1,753,736,848.00
公告同时指出,公司股本变动情况最终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依法通知债权人 明确申报方式及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华东医药特此通知公司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公告明确,债权人如逾期未申报债权,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具体安排如下: -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8:30-12:00、13:0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申报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858号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电话:董事会办公室,0571-89903300。 - 申报方式:可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其中,邮寄申报以到达地邮戳时间为准(信封需注明“申报债权”);电子邮件申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邮件标题需注明“申报债权”)。 - 所需材料:债权人需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等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债权人还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华东医药表示,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相关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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