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水运网)
转自:中国水运网
12月5日,交通运输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进一步促进邮轮运输及旅游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涵盖丰富邮轮航线和产品、提高邮轮港口服务水平、提升邮轮管理服务效能、加强邮轮运输安全服务保障四个方面内容,以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壮大邮轮消费,进一步促进邮轮运输及旅游服务发展。
在丰富邮轮航线和产品方面,《措施》提出拓展邮轮始发航线,鼓励五星红旗邮轮开发国内沿海航线,依法批准外国籍邮轮临时从事国内沿海运输,并鼓励开发长航线。推进上海等地开展邮轮无目的地海上游航线试点。同时,进一步优化外国籍邮轮在我国开展多点挂靠的许可流程,支持企业一次性办理多个航次计划申请。此外,还明确将优化调整访问航线邮轮靠港使用岸电要求,暂不具备受电设施的访问航线邮轮在2029年底前可靠泊我国港口。措施还鼓励丰富船上及岸上游产品,开发“邮轮+”消费新场景。
在提高邮轮港口服务水平方面,《措施》要求海事管理机构深化协作,对邮轮实施“直进直靠、直离直出”的交通组织服务,优化超大型邮轮通行保障。邮轮港口企业需规范收费,鼓励与运输企业开展互利合作,并为离境退税、免税店、外币兑换等提供便利。措施还强调推动提高邮轮通关效率,实施电子化申报和联合登临检查。
在提升邮轮管理服务效能方面,《措施》指出,海事管理机构将研究进一步简化“中国洋浦港”国际船舶登记程序,优化检验流程,并鼓励中资邮轮利用海南自贸港政策在该港登记。同时,引导产业链相关企业协同提升服务品质,明确邮轮企业涉及经营包价旅游业务需取得相应资质。鼓励各地围绕邮轮运输高质量发展申报交通强国建设试点。
在加强邮轮运输安全服务保障方面,《措施》强调要强化安全保障,推动地方人民政府建立联动机制,并要求按照“一船一策”方案做好安全监管与服务。同时,健全应急保障机制,推动完善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演习演练,以提升邮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