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韦静)近日,自治区数据局、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工智能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工智能产业基金投资指引》(以下简称《投资指引》),规范广西人工智能领域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益,为广西人工智能产业基金运作提供管理依据。
《管理办法》重点规范了基金全流程管理。在基金定位上,明确人工智能产业基金由自治区数据局牵头发起,通过自治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出资,联合设区市政府、区直国企、龙头企业及社会资本设立,重点投向人工智能、数字经济、低空经济、北斗遥感和空间地理信息等领域。在运作机制上,细化意向征集、方案编制、投资决策、投后管理、基金退出五大环节,明确自治区数据局负责基金设立方案研究、年度投资计划制定、管理人筛选等工作,同时规定财政出资比例——对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的子基金,自治区本级财政出资比例最高可达50%,本级与市县财政合计出资比例不超过70%,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在风险与绩效管控上,明确主管部门不承担市场行为产生的投资经营损失,建立基金绩效评价体系,评价结果将作为后续投资、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投资指引》聚焦产业投资方向,划定三大重点领域的具体布局。在人工智能产业领域,涵盖算力基础设施、数据要素体系、算法框架、通用AI技术、具身智能等15个细分方向。在低空经济产业领域,重点发展低空通信导航网络、交通管理设施、飞行器研发制造及核心零部件,构建“通信—导航—监视”一体化服务体系。在北斗遥感与空间地理信息产业领域,推动北斗高精度定位服务场景全覆盖,支持遥感卫星研发与数据应用,培育“北斗+遥感+GIS”全产业链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