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亓玉飞
通讯员 高希新 鹿远菊
日前,莱芜区司法局为两名家庭困难且矫正期间表现突出的社区矫正对象,成功申请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经区检察院公开听证后依法获批。这一举措既生动践行了社区矫正“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更彰显了刑法执行的人性化温度,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社区矫正对象谷某、李某(化名)自入矫以来,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按时报到、积极参与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日常表现获工作人员充分认可。但二人面临沉重家庭负担:谷某从事货运工作,仅能在执行地承接订单,业务量难以支撑家庭开支;李某擅长机床加工,临县有薪资优厚、岗位匹配的工作,却因执行地活动范围限制无法就职,就业发展与家庭生计陷入两难。
践行《社区矫正法》过程中,莱芜区司法局在依法监管基础上,聚焦矫正对象合理诉求与实际困境,以精准帮扶消除其回归社会障碍,推动社区矫正从“管得住”向“矫得好”转变。工作人员日常走访发现二人困境后,第一时间启动跨市县活动申请流程,主动对接指导完善书面申请材料,详细核实活动地点、时间、频次等关键信息,收集家庭困难证明,全面梳理矫正表现与申请事由的合理性,形成详实规范的审批意见。
为保障审批公开公平公正,区司法局将该事项提交区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听证会上,司法局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两名矫正对象的矫正表现、家庭困境及核查全过程;谷某、李某陈述了自身情况、就业需求及遵守监管的郑重承诺;听证人员围绕材料真实性、异地监管可行性等关键问题提问评议,一致认为申请人申请理由正当、依据充分,异地动态监管可有效落实,同意批准其六个月有效期的经常性跨市县活动申请。
此次获批是莱芜区司法局人性化矫正理念的重要成果:既解决了矫正对象生计难题,保障其合法劳动权益,让他们感受到司法温度与社会关爱,激发改过自新的内生动力;又以检察听证的公开监督形式规范了社区矫正审批流程,实现监管力度与司法温度的统一,为相关工作提供了实践样本。
下一步,莱芜区司法局将持续坚守人文关怀初心,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对二人跨市县活动期间的轨迹与思想状态实施动态监管,确保“放得出、管得住”。同时将继续聚焦矫正对象实际需求,优化帮扶举措,以更具温度和实效的矫正工作,助力更多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注入司法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