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韩沛)记者12月5日从南宁市财政局获悉,今年以来,南宁市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通过夯实农业产业基础、推动产业全链发展等措施,为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提供坚实财政支撑。前三季度,南宁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280元,同比增长6.1%,增速高于城镇居民,城乡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
今年以来,南宁市持续将财政资金投向农业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着力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夯实产业基础。截至10月底,安排10.8亿元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修缮,提升水旱灾害防御和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统筹投入1.63亿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建设,投入4205.43万元用于耕地开垦和耕地保护,全面夯实粮食稳产增产的基础。同时,进一步强化全产业链支撑,统筹各级衔接资金10.1亿元,重点支持联农带农富农产业发展;发放特色产业以奖代补资金2.2亿元,惠及脱贫户和监测对象7.66万余户;下达糖料蔗良种推广补贴资金2.1亿元,筹措4195万元支持特色农业产业发展。
南宁市通过“补当前”与“防风险”相结合、双向发力稳固农民收入基础,筑牢增收保障网。截至10月底,全市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4.57亿元,惠及种粮农户97.81万户;落实粮油生产、稻谷目标价格及双季稻生产等补贴资金共计1.65亿元,有效降低农民生产成本。此外,安排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5.24亿元,截至10月底全市水稻完全成本保险投保面积近139万亩,同比增长超11%,保障金额超16亿元,有效降低农民种粮风险,稳定农民收益预期。
南宁市还着力激活内生动力,优化农民收入结构。截至10月底,共安排市本级衔接资金3575万元支持开展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开发公益性岗位,统筹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2.03亿元,受益群众23.15万人;筹措3464万元实施以工代赈项目6个,实现群众就近务工增收;支持稳岗就业,发放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就业一次性往返交通补助3930.99万元,惠及7.9万余人;发放县域内稳定就业劳务补助8143.24万元,覆盖3.2万余人;统筹3552.46万元支持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安排100万元补助资金支持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运营,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增加农民资产性收入。“十四五”以来,全市基本建成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累计成交项目1056宗,成交金额32.75亿元,为农民增收注入持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