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辽源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全市检察机关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情况。据悉,自2023年7月最高检调整相关职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已开展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53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103人,行政机关已作出行政处罚87人,处罚落实率达84%,有效破解了“刑事不追责、行政就免责”的治理难题。
行刑反向衔接是指检察机关对决定不起诉的案件,经审查认为需给予行政处罚的,及时移送行政主管机关并跟踪督促的工作机制,是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双向衔接的重要环节。辽源市检察机关通过“内部协同提质效、外部衔接通渠道、深化履职促治理”的三维工作模式,推动该项工作从“接住”向“接好”迈进。
在内部协作方面,检察机关建立起刑事检察“应移尽移”、行政检察“应审尽审”的闭环机制,通过6项双向移送反馈制度明确各环节职责时限。针对复杂案件探索关口前移,行政检察部门在不起诉决定作出前提前介入,同时建立告知制度,既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又避免其“脱管”导致处罚落空。
外部联动中,辽源市检察机关与17个行政机关建立7项协作机制,通过20余次联席会议、线上信息共享、联络员制度等方式打破执法司法壁垒。
发布会上,基层检察院负责人结合典型案例详解实践路径。龙山区检察院在李某某妨害药品管理案中,当事人因情节轻微被不起诉后,检察机关精准固定其无证经营肉毒素的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意见,成功推动行政处罚落地,破解了“案件移送断层”“追责标准不明”两大难题。
针对跨区域案件协作难题,东辽县检察院创新“专业办案+机制创新+综合治理”模式。在一起跨省非法狩猎野生松鼠案中,该院组建跨部门办案组,联合异地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跨区域衔接机制,不仅顺利完成案件移送处罚,更通过发布办案指引、开展普法宣传,从源头减少此类行为,相关经验被省检察院工作简报采用。
东丰县检察院总结当前反向衔接案件集中在交通肇事、非法采矿、持有伪造发票等领域。在孟某持有伪造发票案中,检察机关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联合税务部门制定“从轻处罚+税法宣讲+长效协作”方案,既依法惩戒又精准普法,还会签涉税协作文件形成监管闭环,实现“办理一案、规范一片”的治理效果。
据了解,辽源市检察机关已结合反向衔接工作发出4件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在农用拖拉机酒驾处罚衔接等行政执法难题中主动破局。下一步,辽源检察机关将继续优化衔接机制,切实把法律监督“最后一公里”走稳走实,以高质效履职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来源:彩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