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2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其中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六人)。董事王卓先生、董事徐阳雪先生、董事赵忱先生、独立董事李莉女士、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和独立董事刘晓纯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周志远先生主持会议,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控股股东向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王卓先生、徐阳雪先生和赵忱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聚焦生态环保主业发展,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拟用自有资金以非公开协议的方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增资10亿元(折合出资额38,278.9772万元),公司拟放弃对泰达环保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缴出资权。泰达环保经国资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为394,106.32万元。本次泰达环保增资完成后,泰达控股持有泰达环保股权比例为20.2387%,公司拟与泰达控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公司仍为泰达环保的控股股东。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增资事项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和做大做强核心主业,符合公司聚焦生态环保主业的发展战略。本次放弃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同意该议案。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3)。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同意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24)。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3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向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专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资本结构,聚焦生态环保主业发展,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拟用自有资金以非公开协议的方式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增资。本次泰达环保增资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增资金额以经国资评估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394,106.32万元为依据,公司控股股东泰达控股增资10亿元(折合出资额38,278.9772万元),增资完成后,泰达控股持有泰达环保股权比例为20.2387%。公司拟与泰达控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公司仍为泰达环保的控股股东。
(二)关联关系
因泰达控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泰达控股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该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王卓先生、徐阳雪先生和赵忱先生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同时,本次泰达控股向泰达环保增资事项尚需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泰达控股完成内部审批程序。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 公司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9号1201
4. 法定代表人:曲德福
5. 注册资本:壹佰柒拾陆亿柒仟肆佰肆拾伍万元人民币
6. 成立日期:1985年5月28日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10310120XF
8.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区域内基础设施开发建设、金融、保险、证券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电力、燃气、蒸汽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仓储业、旅游业、餐饮业、旅馆业、娱乐服务业、广告、租赁服务业的投资;高新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房屋租赁;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汽车租赁、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泰达控股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历史沿革
泰达控股前身是成立于1985年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公司为天津市市属国有资产的授权经营单位,对授权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行使所有者职能,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投资经营范围涉及实业投资、金融和公用事业等多个领域。
(三)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四)关联关系说明
泰达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五)其他情况说明
泰达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泰达控股拟用自有资金向泰达环保增资。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 公司住所: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4. 法定代表人:王天昊
5. 注册资本:1,508,585,139元人民币
6.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9日
7.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732818457P
8.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环保类项目的投资及运营管理;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及其电力生产(不含供电);环保项目的设计、咨询服务(不含中介);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
■
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后):
■
10.经营情况:泰达环保自成立以来,主要通过BOT、PPP等方式涉足垃圾焚烧发电,秸秆发电,污泥、餐厨处理,垃圾、飞灰、废渣填埋等多个环保领域,泰达环保自身除经营双港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外,主要负责投资项目公司股权,以项目公司运营各环保项目。目前,环保项目已覆盖天津、辽宁、江苏、安徽、河北、山东、贵州、湖南等多个省市。
11.泰达环保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三)标的公司审计及评估情况
1. 审计情况
根据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出具的中审亚太审字(2025)010569号审计报告(单体),截至2025年6月30日,泰达环保(单体)资产总额为620,118.27万元,负债总额为327,132.11万元,净资产为292,986.15万元。
2.评估情况
公司委托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鹏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对泰达环保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深圳鹏信出具了《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5】第S459号)。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具体如下:
金额:万元
■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泰达环保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394,034.22万元,相对其于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值292,986.15万元,增值101,048.07万元,增值率34.49%。
(2)收益法评估结果
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泰达环保的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的市场价值为394,106.32万元,相对其于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值292,986.15万元,增值101,120.17万元,增值率34.51%。
(3)评估结论的确定
鉴于收益法是从企业预期收益的角度估算企业价值,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是企业所有有效资产价值的综合反映,故收益法能更好体现企业整体的盈利能力,更能体现被评估单位为股东带来的价值。因此,本次评估选取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3. 评估报告中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摘要:
(1)泰达环保所属部分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因建造成本增加及垃圾量不足,已向当地政府申请调整垃圾处理费。尚未申请的项目,若以后申请不成功,则应重新评估。
(2)泰达环保部分项目公司正式纳入国补名录时间通常晚于其并网时间,项目公司可获得的国补收入从其并网时开始计算。本次评估基于以上情况属实进行,若后续不能进入国补名录以及取得的国补收入与本次预测的结果不一致,评估报告需进行相应的调整。
(3)泰达环保与天津泰新垃圾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泰新”)签订了《委托运营协议》,泰达环保每年向天津泰新支付委托运营费。考虑到特许经营权为政府授权,其权益属于泰达环保,不因授权经营而转移。且在合并层面看,天津泰新的收益和泰达环保的成本会抵消。因此,本次评估将天津泰新的运营成本还原到泰达环保进行盈利预测,未考虑该授权经营协议,未对天津泰新进行盈利预测。
(4)本次评估未考虑部分未决诉讼事项对评估值的影响。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价格以泰达环保经国资评估备案后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依据,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与泰达控股、泰达环保、中信金融资产、银河资产签署《增资协议》《股东协议》,与泰达控股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相关协议以各方最终签署版本为准。主要内容如下:
(一)《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协议各方
甲方: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1: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2: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3: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2.1增资基本情况
2.1.1本次增资前,泰达环保注册资本为150,858.5139万元,各方同意,泰达控股开展本次增资。
2.1.2泰达控股拟以货币方式共计出资100,000万元(以下简称“增资认购款”)认购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8,278.9772万元。
泰达控股增资认购款实缴出资之日后(含当日),泰达控股将取得并持有标的公司20.2387%的股权,泰达环保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89,137.4911万元。
2.1.3本次增资行为中,泰达环保财务审计与资产评估的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股权评估值为394,106.32万元。
2.1.4泰达控股与泰达股份本次增资同时签订《关于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就一致行动事宜达成约定。
2.1.5泰达环保截至交割日所产生的任何利润、收益、红利、股息以及本协议签署时尚未分配的泰达环保以往的利润、收益、红利、股息已经考虑在增资认购款中,该等利润、收益、红利、股息由本次交割日后的泰达环保所有股东按照其各自实缴出资比例共同享有。
2.1.6本次增资,风控措施应不优于中信金融资产、银河资产前两次增资交易,项目期限不短于前两次交易,不使前两次交易现有风控措施劣化,经中信金融资产、银河资产另行审批同意的事项除外。
2.2增资认购款实缴先决条件
取得甲方、乙方、丙方1有权决策机构出具的同意增资事项的内部决议文件。
2.3交割
在泰达控股确认所有先决条件全部得以满足,泰达控股可依据本协议将增资认购款汇至泰达环保账户内,增资认购款缴付之日为“交割日”。
2.4交割日后的公司治理
2.4.1股东会
除特别决议事项外,股东会其他决议事项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协议约定的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包括中信金融资产在内的且代表四分之三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4.2董事会
自交割日起(含当日),董事会由9人组成,其中,泰达股份有权提名3名董事,中信金融资产有权提名3名董事,泰达控股有权提名1名董事,银河资产有权提名1名董事,董事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董事1名,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一名,在泰达股份提名并当选的董事中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2.5泰达控股股东权益保障
泰达股份及泰达环保应确保在泰达控股作为泰达环保股东期间,泰达控股享有作为股东所享有的泰达环保经营管理的知情权及监督权,泰达控股有权取得泰达环保财务、管理、经营、市场或其他方面的信息和资料,有权向泰达环保的管理层提出建议并听取管理层关于有关事项的汇报;有权查阅会计报表、会计资料、会计账簿、业务合同和资金流水。
2.6利润分配
泰达控股及泰达股份应承诺,保证相关股东按照取得泰达环保股权的先后顺序,实现相应股东获得利润分配的权益。
2.7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二)《股东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协议各方
甲方: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1: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2: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3:中国银河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协议主要内容
2.1泰达控股拟以货币方式出资10亿元认购泰达环保新增注册资本38,278.9772万元。
2.2本协议的签署不视为中信金融资产、银河资产前期已签署股东协议等内容的变更,不视为对前述协议中中信金融资产、银河资产享有权利的放弃及/或限制,如本协议条款涉及中信金融资产及银河资产股东权利劣化,则中信金融资产、银河资产股东权利以前期已签署股东协议为准,泰达控股相关权利义务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2.3泰达控股股东权益保障
泰达控股可依据《公司法》及交易文件的规定享有股东权利并承担股东义务。自增资交割日起,泰达控股按照其全部实缴出资额行使表决权。
2.4税收和费用
本协议因增资所产生的税费由各方各自承担,本协议因增资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交易费用、工商变更登记费用等)均由泰达环保承担。
2.5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三)《一致行动人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协议各方
甲方: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协议主要内容
2.1一致行动安排
双方一致确认,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在不违法违规、不违反道德规范且不损害乙方权益的前提下,乙方将在股东会行使提案权、表决权时就以下事项与甲方采取一致行动:
2.1.1乙方在行使目标公司的股东权利时跟甲方的意思表示保持一致。
2.1.2股东会会议召开前,双方应就股东会会议拟进行表决的议案进行充分沟通,跟甲方拟行使的表决权保持一致意见,并按照甲方拟进行的意思表示在股东会会议上对该等议案行使表决权。
2.1.3董事会会议召开前,双方应就董事会会议拟进行表决的议案进行充分沟通,跟甲方提名的董事拟行使的表决权保持一致意见,并按照甲方提名的董事拟进行的意思表示在董事会会议上对该等议案行使表决权。
2.2例外情形
2.2.1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的情形下不得行使或同意通过公司减资、股权回购事项。
2.2.2对包括乙方在内的特定股东权益处置事项,乙方不受一致行动安排约束。
2.2.3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独立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不受一致行动安排约束:乙方要求行使股权回购、要求公司减资等权利时;乙方行使其他涉及乙方在目标公司的投资退出权利;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目标公司股权的权利、任何股东优先权利时。
2.3一致行动期限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年,各方在上述期限内应按本协议约定采取一致行动。各方应于本协议期满前1个月内协商确定是否继续签订一致行动协议。
2.4本协议经各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治理方面,泰达环保股东增加1名,董事会人数不变,公司让渡1名董事名额至泰达控股,泰达环保公司治理结构保持不变。本次泰达环保增资扩股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泰达环保职工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七、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原因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基于对公司经营规划等因素考虑,公司决定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增资扩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关联交易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化原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增资完成后泰达环保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同业竞争,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增资扩股能够提升公司及泰达环保合并报表的所有者权益总额,降低公司及泰达环保的资产负债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以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初至今,公司与该关联人(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410.89万元,未超过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其余关联交易事项已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七次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增资,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聚焦生态环保主业发展,提升发展质量,增资完成后泰达环保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出资权符合目前经营规划,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报董事会审议。
十、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资产评估报告》
(四)《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拟增资扩股所涉及的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评估说明》
(五)《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六)《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2025年1-6月财务报表审计 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124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
2.议案1.00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也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
2. 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2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
7. 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5层1503)。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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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122)《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3)。
3. 议案 1.00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就该提案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 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 股东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12月18日和2025年12月19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冯昱先生;联系电话:022-65175652;联系传真:022-65175653;电子邮箱:dm@tedastock.com。
(五)本次股东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12月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652”,投票简称为“泰达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泰达资源循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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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