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最新修订的《公司章程》。新章程对公司股权结构、治理架构、股东权利义务、利润分配政策等核心内容进行明确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体系。
股权结构与注册资本
公告显示,中信建投证券目前总股本为7,756,694,797股,注册资本达77.57亿元。其中,人民币普通股(A股)6,495,671,035股,占比83.74%;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1,261,023,762股,占比16.26%。
| 股份类型 | 股数(股) | 占比 |
|---|---|---|
| A股 | 6,495,671,035 | 83.74% |
| H股 | 1,261,023,762 | 16.26% |
| 总股本 | 7,756,694,797 | 100% |
公司股权结构源于多轮增资扩股:2016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发行H股,2018年6月在上交所上市发行A股4亿股,2020年12月非公开发行A股1.10亿股。
治理架构与组织设置
新章程明确公司治理架构采用"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三级体系。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包括5名独立董事(占比1/3)、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章程专章规定党的组织建设,明确设立党委,党委书记由董事长兼任,党委在公司治理中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需经党委研究讨论后提交董事会决策。
股东权利与义务
章程详细界定了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东享有分红权、表决权、知情权等核心权利,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连续180日以上持有3%股份的股东有权查阅会计账簿。同时,持股5%以上股东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质押股权比例不得超过所持股份的50%。
针对中小投资者保护,章程规定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单独计票并披露,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薪酬体系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财务与利润分配政策
在利润分配方面,公司实行"现金分红优先"原则,当无重大投资计划时,每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低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利润分配顺序为:先弥补亏损,提取10%法定公积金,按规定提取风险准备金后,剩余利润按持股比例分配。
章程同时明确,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发行债券、合并分立等重大事项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2/3以上表决权通过),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或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的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章程修订是中信建投证券完善公司治理、适应监管要求的重要举措,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奠定了制度基础。公司表示将严格依照新章程规范运作,维护股东权益,提升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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