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5-048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2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2月22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公司404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2月22日
至2025年12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议案资料将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否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否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否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否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为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序召开,请出席现场会议并进行现场表决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提前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请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登记方式及时间
1.现场登记:2025年12月19日:上午9:00一12:00;下午14:30一17:00;
2.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及传真请确保于2025年12月19日17时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或传真件上请注明“参加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地点:重庆市江北区鸿恩路7号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出席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六、其他事项
联系单位(部门):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谭杰
电话:023-67952837
传真:023-67952837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2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 公告编号:2025-046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12月5日在公司404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子通信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1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涌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董事会以逐项表决方式通过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1.取消公司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关于制定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制度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刊登的《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
证券代码:600917 证券简称:重庆燃气公告编号:2025-047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二、拟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备案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重庆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