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立)昨天,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发布《中国足球职业联赛俱乐部财务约定指标》,对俱乐部总支出限额等财务指标做了规定,强调如果存在阴阳合同,一经查出,即剥夺该俱乐部当赛季比赛成绩并降级。
在总支出限额上,中超和中甲、中乙俱乐部单个财年总支出分别不得超过6亿元、2亿元和5千万元(均为税前)。总支出包括青训费用和女足费用,但不包括体育场和训练基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费用。
按照《指标》规定,中超、中甲和中乙俱乐部国内球员个人薪酬分别不得超过500万元、300万元和120万元(均为税前)。中超和中甲外援个人薪酬分别不得超过300万欧元、150万欧元(均为税前)。此外,《指标》还规定,中超俱乐部外援薪酬总额不得超过1000万欧元(税前),中甲俱乐部外援薪酬总额不得超过400万欧元(税前)。
单场奖金限额,中超联赛上单场赢球奖不得超过税前300万元,平球奖金不得超过税前100万元;亚冠联赛单场赢球奖不得超过税前600万元,平球奖金不得超过税前200万元。
一旦违反规定,处罚也很明确。其中,俱乐部单个财年总支出超出限额将依额度不同扣除相对应的联赛积分;球员薪酬超过限额规定,将扣除联赛积分9分,如国内球员和外籍球员年薪都存在超限行为,将累计合并处罚;如俱乐部违规发放奖金,每次将被扣除联赛积分3分。
此外,《指标》明确表示,如果存在阴阳合同,一经查出,即剥夺该俱乐部当赛季比赛成绩并在下一年度降级至低一级别联赛,对涉事球员处以禁赛24个月的处罚。
在准入方面,下赛季中超俱乐部不再强制要求配备女足,中超俱乐部要下设至少5支不同年龄层次的梯队,中甲至少4支,中乙至少3支;申请准入的俱乐部不得欠薪,奖金标准应当书面公示。
递补政策上,如中超联赛下赛季出现名额空缺,只有当赛季中超降级的2个俱乐部和中甲的第三、第四名具备递补资格。递补参加职业联赛的俱乐部原则上不可在递补的当赛季易地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