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沈阳日报)
转自:沈阳日报
2026年8月31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市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工作要求,锚定加快建设农业强市目标,统筹推进乡村“五大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全市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效。对此,常委会组成人员给予充分肯定。
为更好推动我市乡村振兴促进工作,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
一、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持续提升稳产保供能力
要把保障粮食安全放在首位,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深入推进黑土地保护与沙化耕地治理,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运营、管护一体化长效机制,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与产学研创新,结合农田涝片治理,因地制宜调整种植结构,提高农业防御自然灾害能力。
二、统筹发展“四个农业”,推动乡村产业提质增效
要立足我市农业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统筹推进科技农业、绿色农业、质量农业、品牌农业,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拓展“人工智能+农业”应用场景,推动农业数智化转型,推广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模式,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健全农业标准化与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培育绿色、有机、地理标志产品,扩大“沈阳臻品”品牌效应。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做强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三、坚持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要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片区为单元推进规划共绘、设施共建、服务共享、环境共美。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布局,补齐乡村建设短板弱项,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覆盖。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不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四、紧盯关键环节综合施策,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要坚持以党建引领乡村治理,全方位夯实乡村治理根基。发展壮大乡村人才队伍,健全乡村人才引育留用与返乡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推进农村移风易俗,挖掘乡村红色文化、民俗文化、农耕文化。建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队伍,规范发展“强村公司”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持续做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五、健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强化乡村振兴要素保障
要严格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紧扣粮食安全、产业发展、城乡融合等重点领域,加强工作协同,压实部门责任,完善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创新投融资机制,健全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机制,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严管涉农资金项目,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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