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陈庆昌因涉及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梧州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行政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该起海事行政案件的核心处置细节,为海事领域行政监管公开提供了明确的参考样本。
该处置结果意味着涉事当事人本次相关海事违法行为符合法定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无需承担实质性惩戒后果。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陈庆昌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504*******1333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92010060-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9 |
| 作出处罚机关 | 梧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陈庆昌,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员未如实填写或者记载有关船舶、船员法定文书(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92010060-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该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04*******1333,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9日,作出本次处罚的行政机关是梧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陈庆昌成立日期2000年6月10日,法定代表人陈庆昌,所属行业为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成都市温江县踏水镇三合桥。
事件点评
本次梧州海事局公示的船员陈庆昌涉未如实填写船舶法定文书案,最终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条款作出不予处罚决定,该结果清晰体现海事执法的合规审慎原则。此次公示信息完整规范,未对涉事主体后续从业及相关关联主体经营造成负面影响,也为同类轻微涉海事违法事件的处置提供了合规参考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