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榆林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刘小琦因贷款三查执行不到位,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榆林监管分局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4年。
序号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行相关责任人员
贷款三查执行不到位
对刘小琦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4年。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榆林监管分局
上一篇:非息赛道分化加剧,银行从“规模竞赛”转向“结构竞赛”
下一篇:2026湖南(长沙)跨境电商交易会启幕 约2万名客商和嘉宾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