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精达特种电磁线股份有限公司9月5日披露公告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独立董事郭海兰转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针对郭海兰作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在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022年年报审计执业中的违法行为,属于非精达股份相关的个人事项。同时郭海兰已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全部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务。
根据公告披露的处罚内容,郭海兰作为前述海印股份年报审计执业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监管部门依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紧随该处罚事项,郭海兰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其申请辞去的职务包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离任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告明确说明,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与精达股份无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截至公告披露日,郭海兰未持有精达股份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事项。
本次郭海兰的辞职将触发相关合规衔接安排:其辞职提交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将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同时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将不符合监管规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交易所自律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郭海兰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后正式生效,在此过渡期内,郭海兰仍需继续履行对应的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精达股份表示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补选工作。
本次涉及的独立董事离任相关具体信息如下:
| 姓名 | 离任职务 | 离任生效时间 | 原定任期到期日 | 离任原因 | 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 具体职务(如适用) | 是否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
|---|---|---|---|---|---|---|---|
| 郭海兰 |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 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 | 2028年4月16日 | 个人原因 | 否 | 不适用 | 否,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含增持承诺) |
据了解,郭海兰自2022年3月起担任精达股份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已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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