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义乌市平奉贸易有限公司因在船舶国际集装箱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中,托运人提供的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存在误差,被舟山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玖仟柒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公示信息清晰列明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具体处置内容,为航运物流领域的合规监管公开提供了明确的参考案例。
此次处罚是海事部门针对国际集装箱运输环节重量申报不实问题开展的合规整治举措,相关违规行为直接影响船舶配载安全核算,涉事企业的该次处罚记录也将纳入其航运相关领域的信用档案,对后续其参与海事相关业务审批、信用评级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义乌市平奉贸易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LT71 |
| 违法案由 | 在船舶国际集装箱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中托运人提供的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存在误差(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703206016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玖仟柒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五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舟山海事局 |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义乌市平奉贸易有限公司,其在船舶国际集装箱货物运输经营活动中出现托运人提供的验证重量与实际重量存在误差的违规情形,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7032060162-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玖仟柒佰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3*******LT71,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第五十五条第(一)项,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舟山海事局。海事部门通过公开该类处罚信息,也意在引导国际集装箱托运相关市场主体严格落实重量如实申报要求,筑牢船舶航行的配载安全底线。
天眼查数据显示,义乌市平奉贸易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26年4月15日,法定代表人汪莲英,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3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上溪镇聚贤路10号2幢3楼301室(燃洽托管164)。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汪莲英 | 90% | 2.7 | 2031-04-13 | - |
| 2 | 刘国平 | 10% | 0.3 | 2031-04-13 | - |
综合点评
此次义乌市平奉贸易有限公司因集装箱重量申报不实被海事部门处罚,是合规经营的明确警示。该处罚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货运申报规范,补齐航运环节合规短板,强化跨境货运全流程的风险防控意识,避免后续因同类违规引发更严重的航运安全隐患与经营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