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河南省恒明风云电源有限公司因涉及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将危险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的相关违法行为,被蛇口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公示信息为海事管理部门公开的官方处罚记录,清晰载明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相关处罚决定已于2026年9月4日正式生效。
此次涉事的违规托运行为违反了海上运输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涉事企业将面临相应的信用记录标注,同时也将对其后续的海上货物托运业务开展产生合规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河南省恒明风云电源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755U |
| 违法案由 | 托运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4022000035-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蛇口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完整披露了涉事主体河南省恒明风云电源有限公司的违规细节:其违法案由为托运人在托运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托运(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4022000035-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该企业的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41*******755U,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蛇口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公开此类处罚信息,也进一步向航运相关市场主体明确了危险货物托运的合规红线,督促托运方严格落实货物如实申报义务,保障海上运输通道的整体安全。
天眼查数据显示,河南省恒明风云电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6年12月6日,法定代表人贾栋升,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企业规模为小型,参保人数28人,注册资本1031.76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31.76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新乡市新辉路大桥八号周村。股东信息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日期 | 首次持股日期 |
|---|---|---|---|---|---|
| 1 | 贾栋升 | 51.0002% | 526.2 | 2021-04-07 | 1996-12-06 |
| 2 | 贾怡萱 | 48.9998% | 505.56 | 2021-04-07 | 1996-12-06 |
事件点评
本次河南省恒明风云电源有限公司因违规夹带、谎报危化品被蛇口海事局处以5万元罚款,是海事监管部门对货运安全合规的常态化警示。该处罚虽金额不高,但直接暴露出公司货运环节合规管理存在明显漏洞,若后续未完成整改,或将影响其海上货运资质信用评级,对涉海业务开展形成潜在约束,也为同行业企业敲响了货运合规的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