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陈是阳因涉及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的相关违法行为,被九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由明确指向船舶停泊期间的值班人员配置违规问题,海事管理部门依据相关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对其作出相应处置,该处罚结果将直接记入相关行政相对人的海事信用记录,对其后续相关船舶运营相关的海事业务办理产生约束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陈是阳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424*******1699 |
| 违法案由 | 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210204018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4 |
| 作出处罚机关 | 九江海事局 |
本次九江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陈是阳,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舶停泊未按照规定留足值班人员(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2102040182-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424*******1699,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十七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一条,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9月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九江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常态化公示行政处罚信息,进一步强化内河通航秩序管控,督促相关船舶运营主体严格落实停泊值班配置要求,防范水上安全隐患。
事件点评
本次九江海事局对自然人陈是阳作出3000元罚款的海事处罚,属于针对船舶停泊未按规定配齐值班人员的常规监管举措。该处罚警示内河航运相关责任主体严格对照海事管理法规落实值班要求,规避船舶停泊阶段的安全隐患,对航运全链条合规运营具备明确的规范引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