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
9月3日,工信部发布《关于集中组织开展2026年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本次征集工作共包括7项典型案例: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典型案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能源应用典型场景与案例、信息通信行业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全国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视听系统典型案例。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
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典型案例
01 征集范围
企业(园区)案例
面向工业企业和园区,围绕节约用电、需求响应、电能替代、绿色用电、智能用电等领域,重点征集方向包括:
电力可调节负荷资源开发及应用
零碳低碳园区(经有关单位评估或符合相关标准)
需求响应、电能替代
新型用户侧储能、虚拟电厂
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协同
能源数字化管理、用能智能化控制
电能质量治理、分布式电源
绿色电力交易、碳管理
产品(技术)案例
面向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相关技术和产品,重点征集方向包括:
柔性负荷调控设备、高能效电气化设备
低碳零碳负碳技术、碳中和技术、深度脱碳技术
新型储能技术、节电新技术、智能用电技术
智能需求响应、冷热电耦合技术、电能替代技术
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虚拟电厂技术
电能质量提升技术、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
氢能综合利用技术
02 申报条件
企业(园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且具有一定生产规模,电力需求侧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项目且单位增加值电耗水平下降效果显著;建设有符合标准的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
产品(技术)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产品(技术)应用范围为工业领域,有明确技术路线和创新点,为申报主体生产或国内独家代理销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取得相应授权许可。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能源应用
典型场景与案例
01 征集范围
面向工业企业和园区,涵盖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汽车、电池制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以及算力设施、通信基站等行业领域。主要包括6大方向:工业绿色微电网、终端用能电气化、绿色电力与算力协同、数字化绿色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平台、人工智能赋能绿色能源装备、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
工业绿色微电网
按照《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与应用指南(2026—2030 年)》要求,集成应用光伏、风电、高效热泵、新型储能、氢能、余热余压余气、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实现源网荷储深度协同和可再生能源就近高比例消纳。
终端用能电气化
面向工业领域加热、烘干、蒸汽供应等重点用能环节,开展电窑炉、电加热、高温热泵、电锅炉及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气化技术改造,推动电能替代煤油气等化石能源消费。
绿色电力与算力协同
面向通算、智算、超算等算力设施,统筹绿电接入、储能配置、算力任务编排、制冷供热及余热利用,推进“绿电—算力—热力”协同。基于绿电出力和算力负荷对弹性任务实施时空调度,探索绿色Token计量核算及价值实现。
数字化绿色能源和碳排放管理平台
依托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建设工业企业或园区数字化能碳管理中心,汇总绿色能源、储能、供配电、绿色用能设备、碳排放数据,开展绿色能源出力与负荷分析、预测、调度,形成绿色能源和碳排放监测核算闭环。
人工智能赋能绿色能源装备
围绕绿色能源装备设计制造、系统匹配和一体化运维,构建融合设备性能、工艺约束和绿色能源供给特性的高质量数据集,发展装备节能降碳大模型、智能绿色能源装备和装备智能群控技术。
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
聚焦重点行业二氧化碳捕集、输送、利用、封存等关键环节,应用高效低能耗化学吸收剂/膜分离、二氧化碳地质封存与监测装备、电催化还原制备高值化学品等先进技术,培育全流程规模化CCUS示范、跨行业CCUS集群、氢碳耦合创新等模式。
02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运营机构。
近三年未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比较重大以上行政处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的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事故或生态破坏事件,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被列入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
原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集中组织开展2026年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办函〔2026〕4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发挥典型案例引领带动作用,及时推广各地创新做法和技术产品,现集中组织开展2026年第一批典型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方向
本次征集工作共包括7项典型案例: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典型案例、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能源应用典型场景与案例、信息通信行业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全国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视听系统典型案例等。其中,视听系统典型案例由多部门联合开展,具体申报要求将在后续部门联合发文中予以进一步明确。
二、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二)案例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对相关地区、行业、企业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案例应重点突出、表述准确、资料翔实,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可对外公开。
三、征集程序
申报主体按本通知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后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各地通信管理局等推荐单位。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于2026年10月15日前将推荐案例报送至部内相应主责司局。后续,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开展评审,按程序公示、发布典型案例名单。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在典型案例申报、推荐、评审工作中,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执行《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不得要求申报主体多头重复报送材料,不得随意设置“一票否决”事项,不得向申报主体收取任何费用。
1. 数字化转型典型案例申报要求
2. 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典型案例申报要求
3. 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申报要求
4.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绿色能源应用典型场景与案例申报要求
5. 信息通信行业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典型案例申报要求
6. 全国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申报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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