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成都日报锦观
提质增效 从服务体系建设到应援优援
——“十四五”时期,成都法律援助高质量发展(下)
全国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干部培训班(第一期)在成都举办,将成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实践教学点位;把法律援助工作全面融入23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6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市304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设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服务群众更加便捷。
这是“十四五”期间,在法律援助工作方面,成都从顶层规划到民生目标,从服务体系建设到提质增效,无不体现出政府履职责任的为民情怀。
在全国率先建成
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按照《成都市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加大便民力度等方面的要求,成都统筹法律援助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服务功能,在全国率先建成覆盖城乡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
2024年,全国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干部培训班(第一期)在成都举办,将成都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作为实践教学点位。其间,加强成都市法律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把法律援助工作全面融入23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6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市304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设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服务群众更加便捷;加强成都“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建设,提升专席服务水平,完善工单工作机制,提供7×24小时全天时人工座席法律咨询服务,形成“统一受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反馈”的服务闭环。在加强平台、援助热线建设的同时,升级网络服务平台,推广应用“成都司法通”微信小程序,将法律咨询等服务延伸到手机端,为群众提供触手可及的法律援助服务。五年来,“成都司法通”累计注册用户161万人,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28.5万人次、代拟法律文书2.6万次。“成都司法通”获评四川省司法行政系统智能化建设创新案例。
提质增效 应援优援
成都严格落实《条例》关于质量监督管理要求,坚持把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着力优化服务标准、开展服务培训,努力实现“应援优援”。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出台《成都市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规范(试行)》,加强对援助前、援助中、援助后等环节审查监督。成都市引入专家学者等第三方力量进行监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五年来,累计抽取法律援助案件7300余件开展质量评估,抽查率为8.5%;面向全市公开招募法律援助志愿律师5400余名,结合律师特长,设置了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吸毒贩毒等20类法律志愿律师数据库,努力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的专业性、精准度;常态化开展法律援助办案业务能力培训,对新出台的法律援助法、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等进行深度培训,并通过闭卷考试等方式,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
在强化案件质量监管,加强法律援助志愿队伍建设的同时,成都还完善法律援助案件随机指派机制。创新研发法律援助案件随机指派微信小程序,根据法律援助案件类型随机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最快1分钟内即可实现匹配,极大提高了法律援助服务效率,同步实现了法律援助受理通知书立等可取。
深化法律援助制度改革
按照中央有关部署,成都结合《条例》规定,积极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等,有效保障了司法公正,促进了法治进步。持续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巩固全国首批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成果,积极向审查起诉阶段延伸,出台《成都市关于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五年来,组织办理了一批刑辩全覆盖案件,保障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会同市法院、市检察院等出台《成都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工作规定(试行)》,在全市建立驻法院工作站17个、驻检察院工作站12个、驻看守所工作站15个。五年来,率先开展法律援助“全域通办”改革。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申请法律援助“全域通办”,申请人可就近在全市任何一个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申请人可以与管辖单位实现“零距离”沟通,实现法律援助“最多跑一次”。
周易 廖显露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朱光泽 市法律援助中心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