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成都日报锦观
以现代化生活条件为基点 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吴晓婷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置于突出位置,明确提出“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提高乡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既是对“十四五”时期农村基础设施历史性改善的充分肯定,更标志着“十五五”乡村建设正式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进入“全面提质”的新阶段。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是党中央对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的重要要求之一,即农村绝大部分地区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居住条件舒适度和城乡融合度大幅度提高的现代化。
“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不仅包括硬件设施的改善,也包括软件服务的提升;不仅涉及物质生活的富裕,也关联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不仅要求“有没有”,更追求“好不好”“优不优”。
作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成都乡村地域广、面积大、人口多,丘区山区交织、川西林盘散布,2024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达80.8%,但仍有超400万农村居民。能否让现代生活条件延伸到每一座林盘、每一条田埂,不仅关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纵深,更关乎中国式现代化的成色与底色。
面对“十五五”时期更高水平的发展要求,需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创新,以“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为主线破解若干瓶颈问题。一是城乡要素流动仍受制度性障碍制约。二是乡村产业同质化现象初现端倪。三是人才支撑不足,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有待提升。四是村级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参差不齐。以上现实困境制约着农村现代生活条件的整体提升,亟须以系统思维、创新举措推动农村生活品质从“有保障”向“高品质”跃升。
为此,成都推动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要因地制宜完善乡村建设实施机制,分类有序、片区化推进乡村振兴,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公共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
一是以县域为单元统筹基础设施,筑牢农村发展之基。要推动水、电、路、气、网以及现代物流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逐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完备度。推动交通网公交化,对“县城—乡镇—村庄”线路统一票价、统一班次,偏远村开通预约响应式客车。完善农村供水供电工程体系,提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与水质达标率,满足充电桩、5G基站与智慧农业设备用电需求。推进物流网一体化,构建三级物流网络,在县域建设综合物流园区、乡镇设分拨中心、行政村建综合服务点,形成“农产品出村当日达、工业品下乡次日达”的循环通道。持续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将供水、燃气、道路等实时数据接入城市运行“一张图”,实现“数据预警-精准投入-群众受益”闭环。
二是以片区化思维重构公共服务,提升农民生活品质。推动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倾斜,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便利度。借鉴“千万工程”片区化经验,将2000余个行政村整合为“村级片区”,每个片区按3—5万人规模配置“三个一”共享平台:一所城市名校托管的九年一贯制学校、一个二级医院分院、一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持续完善城乡学校、医疗共同体,推行“城市名校托管农村学校”“三甲医院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制度。健全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用好县域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乡镇互助养老站点、行政村日间照料中心,形成“居家为基础、村级为依托、县域为支撑”的养老服务网络。
三是以分类有序提升人居环境,打造美丽宜居乡村。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借鉴“千万工程”经验,构建“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治理体系,推进卫生厕所改造与粪污资源化利用的一体化进程。增强乡村规划引领效能,优化村庄布局、产业结构、公共服务配置,统筹优化村镇布局,防止“有村无民”造成浪费。完善农民参与机制,推广应用“信用积分+红黑榜”制度,把庭院整洁度、垃圾分类准确率与信用贷款额度挂钩,实现“政府建、农民管、长效用”。
四是以制度集成保障政策落地,从“分散投入”转向“资金池+政策包”,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强化制度保障,构建城乡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在县域层面明确“县城-乡镇-村庄”的功能定位与设施布局。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制定涵盖财政、金融、土地等多方面的专项扶持政策,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的投入。加强治理能力建设,提升基层政府治理水平,推进农村社区治理创新,健全村民自治机制。优化考核监督体系,建立以“农民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政策红利能够直接惠及农户。
(作者系中共成都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