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6起典型案例。
例如:邓某某等四人冒充现役军人通过社交平台与被害人聊天、谈恋爱,并将被害人信息推送给“宝通”公司,由公司继续实施诈骗。其中,四人推送的十四名被害人,被诈骗金额超过59万元。法院依法判决邓某某等四人犯诈骗罪。
另外,韦某悦犯敲诈勒索罪一案中,被告人韦某悦为谋求高薪到老挝境内“东奇”公司上班。在“东奇”公司上班期间,韦某悦根据公司安排,将自己包装成一名性感女性,通过聊天软件寻找男性,在聊天的过程中故意挑逗聊天对象,以需要了解对方的身体、相貌为由,引诱对方发送裸照或者裸体视频,并将获得的裸照或者裸体视频交给其所在公司的组长,由组长以要将对方的裸照或者裸体视频曝光或发给其家人的方式勒索钱财。韦某悦在“东奇”公司上班四个月左右,其间于2020年9月初、9月下旬、10月上旬和11月下旬,分别成功引诱获得四人的裸照和裸体视频交给其组长用于向他人勒索钱财。韦某悦回国后,被中国警方传唤到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告人韦某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境外犯罪窝点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韦某悦经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据此,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韦某悦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谭慧敏介绍,诈骗犯罪的链条分工精细,无论参与上、下游哪一环节均可能犯罪,“像我们发布的典型案例,他们只实施诈骗犯罪中的上游犯罪,比如为诈骗集团引流,获取相关被害人的一些裸照等,没有直接实施骗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但是他们仍然是构成犯罪的。因为他们对电信诈骗的犯罪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属于犯罪的重要环节。警醒大家在网络交往中一定要擦亮眼睛,注意识别对方的身份。”
记者:田佳佳
一审:周 黔
二审:汤成伟
三审:罗 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