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司法部
12月1日,西藏自治区司法厅举行全区最后18个“无律所县”新设律师事务所集中颁证仪式。这标志着西藏自治区彻底消除了“无律所县”,实现了律师事务所在全区74个县域的全覆盖。
颁证仪式上,自治区司法厅相关负责人宣读了18个县域设立律所批复,并为新设律所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新设律所及所在地(市)司法行政部门代表分别发言。
据悉,全区最后18个“无律所县”主要分布在日喀则、那曲、阿里和昌都四个地(市)的高海拔、偏远、交通网络可达性较差、经济社会发展不充分的县域。为解决律师服务“最后一公里”难题,自治区司法厅将解决“无律所县”问题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相关领导带队,通过现场走访、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和专题讨论会、“一对一”沟通等方式,全面了解设所困难与需求,并围绕政策、资金、人才、运营及管理服务等方面推出20条具体保障措施,为律师事务所到“无律所县”设立分所提供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