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黄燕因涉及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梧州海事局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情形与最终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机构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的常规公开举措。
本次处罚决定意味着涉事主体黄燕无需为本次未按规定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的行为承担实质性惩戒责任。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黄燕 |
| 违法案由 | 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0092010048-1-1 |
| 处罚内容 | 不予处罚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524*******1248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9-01 |
| 作出处罚机关 | 梧州海事局 |
从本次公示的完整处罚信息来看,涉事主体为自然人黄燕,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舶进出内河港口时,未按照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船舶进出港信息(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0092010048-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不予处罚,该行政相对人的信用代码为4524*******1248,本次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处罚决定作出的日期为2026年9月1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是梧州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黄燕成立日期2018年11月9日,法定代表人黄燕,所属行业为其他服务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崇阳县天城镇东门前进路。
综合点评
本次梧州海事局公示的该起涉船舶进出港信息报告违法案件,最终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不予处罚决定,既体现海事执法的合规性与柔性化,也为相关航运从业者明确了轻微涉航违规的处置边界,对引导从业者规范履行进出港信息报告义务、降低合规风险具备明确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