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8月31日,亚康股份发布公告,下属公司新加坡科技有限公司与供应商A公司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含税金额2.5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7.03亿元);与客户B公司签订设备销售合同,含税金额2.59亿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7.45亿元)。合同标的均为电力配套设备等。
公告显示,采购合同编号为SGP-HK-B2-001,由下属子公司Technology Singapore Pte. Ltd.作为需方签署。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合同相对方系依据中国香港《公司条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具备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内容不违反中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亚康股份表示,上述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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