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林松达因涉及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的相关违法情形,被肇庆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该处罚信息的公开,也将对涉事人员的海事从业信用记录产生相应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林松达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4508*******783X |
| 违法案由 | 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112020051-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31 |
| 作出处罚机关 | 肇庆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自然人林松达,其涉及的违法案由为船长未保证船舶和船员在开航时处于适航、适任状态,或者未按照规定保障船舶的最低安全配员,或者未保证船舶的正常值班(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112020051-1-1,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玖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508*******783X,本次处罚作出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肇庆海事局。海事管理部门通过公示相关处罚信息,进一步强化海事领域从业行为的合规引导,督促相关岗位人员严格落实船舶安全管理相关法定职责。
天眼查数据显示,林松达成立日期2000年4月4日,法定代表人林松达,所属行业为道路运输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流动(住桐照镇桐渔村)。
事件点评
本次肇庆海事局对涉事船长林松达作出1900元的适航合规类处罚,属于船员个人履职违规的个案,未涉及关联航运企业主体。该处罚严格依照船员管理相关法规作出,警示航运企业需强化船员适航、值班规则的日常培训核查,补齐船舶开航前的安全管理漏洞,规避同类履职疏漏引发的更大运营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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