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刘延友因涉及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相关违法行为,被温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内容为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相关处罚决定已于2026年8月31日正式生效。该处罚将同步纳入涉海事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对其后续船员从业相关资质核验、岗位任职评估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刘延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208*******047X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7042040025-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31 |
| 作出处罚机关 | 温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船员刘延友,其违法事实对应案由为船员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7042040025-1-1,最终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3208*******047X,本次处罚的作出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温州海事局。海事部门表示,此类公示旨在强化船员岗位值班纪律约束,督促航运从业人员严格落实安全操作规范,保障水上航行作业秩序稳定。
天眼查数据显示,刘延友成立日期2020年12月14日,法定代表人刘延友,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3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盐城市盐都区尚庄镇瑞南三组。
事件点评
本次温州海事局对船员刘延友的个人违规处罚,仅针对其未遵守值班规定擅自离岗的个体行为,属于普通海事行政惩戒,涉事主体为自然人,不涉及相关关联企业的经营资质、核心业务或整体信用层面的负面影响,对对应关联市场主体的日常运营无实质干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