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8日,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香港有限公司拟向同受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控制的关联方中国节能环保(香港)财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1亿元融资,用于解决跨境资金池下到期内部借款的还款需求,保障跨境资金合规流转与日常经营稳定。
本次关联交易的核心背景源于2023年太阳能科技公司依托跨境资金池向太阳能香港公司拨付的内部借款已临近到期,且根据跨境资金池管理相关规定该笔借款无法办理展期,太阳能香港公司现有资金无法覆盖到期还款需求,必须在借款协议到期前通过跨境资金池归还借款本息,完成资金出境后的回流与资金流轧差平衡。为满足监管要求、按期兑付债务,公司启动本次关联融资安排。
本次交易的关联方香港财资管理公司是中国节能旗下的境外资金管理平台,由中国节能环保(香港)投资有限公司100%持股,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主营业务为集团境内外成员企业提供海外资金管理、统一融资和风险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从财务数据来看,这家成立于2018年的财资平台经营状态稳健,2025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约6.07亿元,净资产1828.32万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929.32万元、净利润407.69万元;2026年6月末未经审计资产总额已增长至10.73亿元,净资产达2039.93万元,具备充足的资金服务能力。
本次关联交易类型为关联方向上市公司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类融资业务,交易内容为香港财资管理公司向太阳能香港公司提供最高额度1亿元人民币的信用借款,融资期限1年。在定价机制上,本次交易采用市场化协商原则,融资利率设定为不高于3%且同时不高于同期限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该定价水平参考同期融资市场利率确定,符合市场行情,具备公允性,无需额外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2026年年初至今,中节能太阳能与中国节能及其下属公司已发生的除本笔交易、以前年度审批在报告期执行的交易、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之外的关联交易总额为5637.85万元,本次新增1亿元融资关联交易后,相关关联资金往来规模将进一步扩容。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王黎、刘斌全部回避表决,全体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表示同意,保荐机构核查后也认为交易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流程完全符合深交所上市规则要求。
本次关联交易相关核心数据如下:
| 项目 | 具体内容 |
|---|---|
| 拟申请融资金额 | 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 |
| 融资期限 | 1年 |
| 融资利率上限 | 不高于3%且不高于同期限LPR |
| 担保方式 | 信用 |
| 2026年初至今同类外关联交易总额 | 5637.85万元 |
| 关联方2025年末资产总额 | 约6.07亿元 |
| 关联方2026年6月末资产总额 | 约10.73亿元 |
从业务逻辑来看,本次关联融资是上市公司为适配跨境资金监管要求做出的合规性安排,并非常规的经营性关联采购或销售行为。通过集团境外财资平台获取低成本信用融资,一方面能够快速填补香港子公司的短期资金缺口,避免跨境资金池资金回流不及时引发的合规风险,保障境外业务的平稳运行;另一方面3%以内的利率水平相比香港市场部分跨境融资产品具备成本优势,不会给上市公司带来额外的高息负担。同时公告明确说明公司不会对该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整体交易安排围绕资金合规目标展开,交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完备,未出现利益输送的相关迹象,属于央企体系内常见的资金协同支持类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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