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张正美因涉及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的相关违法情形,被镇江海事局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本次处罚严格依照相关海事管理及行政处罚法律法规作出,相关公示信息清晰列明了违法事实、处罚依据与执行内容,该处罚结果将同步计入行政相对人的海事从业信用记录,对其后续船员相关从业行为的合规性约束形成明确警示。
| 项目 | 详情 |
|---|---|
| 企业名称 | 张正美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401*******0128 |
| 违法案由 | 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其他)(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042040362-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7 |
| 作出处罚机关 | 镇江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开的处罚信息中,被处罚人为船员张正美,对应的违法案由为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操作规则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其他)(2026版),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42040362-1-1,作出的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其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01*******0128,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7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镇江海事局。该公示信息进一步明确了水上交通从业行为的合规边界,也为广大船员群体规范操作行为、严守安全与防污染相关规则起到了公开提示作用。
天眼查数据显示,张正美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9日,法定代表人张正美,所属行业为农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兴化市安丰镇塘港村水产四组10号*。
综合点评
本次镇江海事局对船员张正美作出的200元小额处罚,属于针对个体船员违规操作的常规监管举措,仅涉及船员个人的轻微执业违规,未关联任何航运企业主体,不会对相关航运公司的日常运营、资质合规及市场声誉造成负面影响,也不涉及企业层面的经营风险传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