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张耀晃因涉及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相关违法行为,被广州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明确了涉事主体的违法事实与处置结果,是海事管理机构强化水上通航秩序监管、落实船舶进出港报告制度的具体执法体现。
该处罚决定的落地,将督促相关航运从业者严格履行法定报告义务,进一步规范国内航行船舶的进出港报备流程。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张耀晃 |
| 违法案由 | 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9012070038-1-3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4407*******231X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6 |
| 作出处罚机关 | 广州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张耀晃,涉及的违法情形为国内航行船舶进出港口、港外装卸站未依法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9012070038-1-3,执法部门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的行政处罚,该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4407*******231X,处罚作出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处罚决定的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6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是广州海事局。
事件点评
本次公示的处罚针对自然人张耀晃的船舶进出港未按规定报告行为,处罚金额仅700元,属于轻微违规惩戒范畴。该事件不涉及任何企业主体,未关联相关经营主体的生产资质、核心业务与信用记录,不会对任何市场主体的正常运营、后续投融资及行业合规评级产生实质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