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包维心因涉及船员发现或者发生险情、事故、保安事件或者影响航行安全的情况未及时报告(2026版)相关违法行为,被佳木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处罚信息完整载明了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及处置结果,是海事监管部门落实水上航行安全管控要求的公开举措。
本次处罚决定对涉事船员的从业合规行为形成警示,也进一步明确了水上航行场景下相关险情、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的法定责任边界。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包维心 |
| 违法案由 | 船员发现或者发生险情、事故、保安事件或者影响航行安全的情况未及时报告(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13022060009-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2308*******0014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6 |
| 作出处罚机关 | 佳木斯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中,被处罚人为船员包维心,其涉及的违法情形为船员发现或者发生险情、事故、保安事件或者影响航行安全的情况未及时报告(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13022060009-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该行政相对人对应的信用代码为2308*******0014,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项,处罚决定的出具日期为2026年8月26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佳木斯海事局。
综合点评
本次佳木斯海事局对涉事船员包维心的处罚,是严格依规对航行安全隐患漏报行为的警示性处置,涉案罚款金额较低,仅针对涉事个人,未关联所属航运经营主体,不会对相关航运企业的日常运营、资质合规及后续业务开展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也为全行业船员落实航行险情报告义务明确了合规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