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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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中小学每年设置春秋假各一次
本报讯(记者陈华)日前,石家庄市教育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设置中小学春秋假安排的实施方案,明确增设春假、秋假,让广大中小学生在春暖花开与秋高气爽的时节走出课堂、拥抱自然、感知乡土、陪伴家人,有效助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按照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可参照执行)在保证学年教学总时长不变的前提下,每年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其中,春假时间与清明节衔接,原则上于清明节假期前两天放春假;秋假与中秋节衔接,原则上于中秋节假期前两天放秋假。春秋假占用的教学时间,可通过优化教学安排、整合教学内容,统筹利用国家规定的日常机动教学时间或优化寒暑假安排等方式合理调整。假期安排纳入学校校历予以公示。为保障九年级中考备考连贯性及高中阶段学校教学进度,九年级及高中阶段学校暂不安排春秋假。
春秋假以学生及家庭自主安排为主,不得以任何形式布置家庭作业;严禁学校以开放自习场所、提供托管服务等名义,组织线上线下授课、集体补课、上新课。同时,学校要强化假期安全教育,鼓励学生参与贴近自然、贴近生活的体育锻炼、文化体验、劳动实践、志愿服务、亲子阅读等活动。
此外,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作用,统筹利用企事业单位场所、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文化服务中心、少年宫、儿童之家等资源,就近就便提供公益托管和文体、科普等实践活动,缓解家长假期托管看护难题。
方案还提出,鼓励各机关事业单位所属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场馆在春秋假期间保持日间开放、不闭馆;各级各类场馆资源、各旅游景区景点、研学基地等应坚持“应免尽免、能免则免”原则,按规定对未成年人减免费用,有条件的县(市、区)可通过发放消费券等方式,降低中小学生及家庭文旅体艺消费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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