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董焕杰先生长期在控股股东中原豫资投资控股集团及其关联企业任职。请问本次聘任是由谁提名的?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中是否有与控股股东存在关联的委员参与表决?公司如何确保该聘任决策的独立性和公允性,而非简单的“空降”安排?
董秘回答(ST棕榈SZ002431):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此次聘任董焕杰作为公告高管,由控股股东推荐,经公司党总支前置研究,总经理提名并提交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为独立董事,且该专门委员会外部独董占多数。本次聘任其为公司高管符合相关程序规定。谢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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