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老人进店短暂休息后突发疾病离世,店主好心施以援手、协助送医,不承想等来的不是感谢,而是家属高达10万元的索赔。经派出所反复调解,从10万元压到1.9万元。店家为求安稳、顾及家人身心,被迫出钱了结纠纷。
一桩善意救人的事,最后变成好人掏钱买单,这起发生在湖南祁东的事件,激起了公愤,寒了好心人的心,很丢湖南人的脸。
从视频来看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很清晰,自始至终,店家没有引发老人发病的行为,没有疏忽怠慢,发现险情第一时间开展救助。从法律上讲,完全符合民法典“好人条款”的保护范畴,善意紧急救助者本不该承担赔偿责任。
可现实却变成了这样,简直是岂有此理啊!面对死者家属的无理索赔,普通个体耗不起无休止的拉扯。在调解场景之下,店家最终选择赔钱换安宁。这笔钱,不是法理上该承担的赔偿,而是普通人不堪纠纷消耗,被迫交出的“息事费”。
调解追求矛盾化解,但化解不等于“无责一方出钱了事”。如果把“息事宁人”放在明辨责任前面,就会释放一个非常危险的社会信号:哪怕你没有过错,只要参与救助,遇上家属追责,就该多少掏点钱。
细思极恐啊!当善意帮扶,反倒成为被索赔的理由,大众心里就会多一层沉甸甸的顾虑:以后路上遇见危难之人,我要不要伸手?伸手救人会不会惹上官司、赔上钱财?“不敢扶、不敢救”的社会心结,就是在这样的现实案例中被不断加固,社会的文明高度会不断被矮化。
最新进展是事件发酵之后,当地司法局已经介入调查,社区提出补贴店家1.9万元赔偿款,算是对无辜店家的现实安抚。这又算怎么回事?补贴只是事后补救,不能掩盖调解环节中是非边界模糊带来的问题。政府出钱兜底,不代表当初“无责赔钱”的逻辑就是合理。
好人的善意,不该靠财政补贴来“赎回来”,法律本就应当为善意站好第一道岗。今天店家可以拿到补贴,可下一个遇见危难的普通人,未必会有补贴兜底。如果救人的代价是破财惹麻烦,那很多人遇事,只会选择绕道而行。
善意本不该成为过错,救人更不该成为赔钱的理由。只有让好人永远不吃亏,社会的善意才敢放开手脚。
■三湘都市报全媒体评论员 张军 视频 刘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