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自然人姚登科因违反内河航行相关管理规定,被常熟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本次公示的违法事实为姚登科存在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的行为,海事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的处罚决定。该处罚结果将同步纳入其海事领域行政信用记录,对后续相关航行作业的合规核验产生直接影响。
| 项目 | 详情 |
|---|---|
| 被处罚人名称 | 姚登科 |
| 违法案由 | 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海事罚字[2026]06102000170-1-1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 |
| 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 | 3403*******0013 |
| 处罚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8-24 |
| 作出处罚机关 | 常熟海事局 |
本次海事局公示的处罚事项涉及的被处罚人为姚登科,违法事实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对应的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102000170-1-1,最终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涉事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3403*******0013,本次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24日,作出本次行政处罚的机关为常熟海事局。海事部门也借此公示提醒各类内河航行主体严格遵守航路航行规则,共同维护内河通航秩序与航行安全。
天眼查数据显示,姚登科成立日期2007年9月25日,法定代表人姚登科,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地址为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仙桥乡街上。
事件意义点评
本次常熟海事局对个人姚登科作出的1500元航行违规处罚,属于针对自然人的单独海事执法案例,不涉及相关企业主体的经营资质、核心业务开展或财务状况变动,对关联市场主体的日常运营、品牌信用及后续业务拓展均无直接实质影响,仅作为内河航行合规警示案例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