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力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5118,证券简称:力鼎光电)于2025年12月2日发布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显示,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多项议案,包括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等,相关事项将为公司后续资源配置及治理运作奠定基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告披露,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2月1日在厦门市海沧区新阳工业区新美路2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1月27日通过专人、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富宝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公告明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多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以下核心议案:
该议案主要内容为公司募投项目已完成结项,并计划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至公司日常流动资金。公告指出,该议案已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审议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显示,该议案获“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全票通过。具体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安排,可参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公告》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
为保障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力鼎光电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明确股东会召开时间、地点、审议事项及参与方式等具体安排。
该议案同样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
后续安排
公告强调,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使用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而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将成为股东行使表决权的重要平台。力鼎光电表示,相关决策旨在优化公司资金配置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后续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投资者可持续关注公司后续公告,了解临时股东会具体安排及议案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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