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568,证券简称:ST中珠)12月2日公告称,公司下属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一体医疗”)近日收到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其与濮阳市第五人民医院(简称“濮阳五院”)的合同纠纷一案二审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该案涉案金额3270.35万元,公司表示暂时无法确认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告显示,此次合同纠纷源于2015年11月30日一体医疗与濮阳五院签订的《关于共同成立肿瘤诊疗中心的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约定成立濮阳市第五人民医院“肿瘤诊疗中心”,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医院统一收费、独立核算。但在合作过程中,濮阳五院未按约定支付回购款,经一体医疗多次催促仍未支付,一体医疗遂提起诉讼。
2025年5月8日,一体医疗收到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判决解除双方合作协议,并驳回一体医疗的其他诉讼请求。因对一审判决不服,一体医疗于2025年5月10日向濮阳中院提起上诉,该案于2025年6月24日开庭审理。
濮阳中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基本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裁定撤销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2024)豫0902民初14078号民事判决,并将本案发回该法院重审。同时,一体医疗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0.02万元将予以退回。
关于此次裁定对公司的影响,中珠医疗表示,鉴于一审判决已撤销且案件发回重审,暂时无法确认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 时间 | 事件内容 |
|---|---|
| 2015年11月30日 | 一体医疗与濮阳五院签订《关于共同成立肿瘤诊疗中心的合作协议》 |
| 2025年5月8日 | 一体医疗收到华龙区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协议并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
| 2025年5月10日 | 一体医疗对一审判决不服,向濮阳中院提起上诉 |
| 2025年6月24日 | 濮阳中院开庭审理本案 |
| 2025年11月27日 | 濮阳中院出具民事裁定书,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华龙区法院重审 |
| 2025年11月29日 | 一体医疗收到上述民事裁定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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