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宏基12月1日公告,自2023年实施股权激励以来,控股子公司菲安妮所处内外部宏观经济形势和市场经营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内部组织结构也做了较大调整,继续实施该次股权激励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综合考虑2023年股权激励对象的意愿、市场环境以及未来发展规划,决定终止菲安妮股权激励事项,并拟由菲安妮回购除林斌生外其他激励对象持有的菲安妮7%的股份,被回购方徐俊雄、林昊生所持股份的回购价格为原始股份认购款,被回购方共青城高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股份的回购价格为原始股份认购款加上4%年化资金利息。此次股份回购完成后,将对回购股份进行注销,菲安妮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