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王万保侵权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黄某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王万保,男,1977年8月8日出生,汉族,住重庆市万州区响水镇付家村4组,公民身份号码51120219770808****。
执行依据
生效法律文书:(2023)鄂0502民初1086号
执行案号:(2023)鄂0502执3263号
执行标的额
本金73556.65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06元、执行费1003.35元。
悬赏金额
10000元。
悬赏时限
标的全部执行完毕。
悬赏条件
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被执行人已发现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多人向本院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按照向本院提供并登记的顺序,只有第一顺位的举报人才能获得奖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赵法官 0717-6975300
02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黄某与被执行人张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黄某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现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张伟,男,1972年9月10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42050019720910****,住宜昌市环城东路56号。
执行依据
生效法律文书:(2009)西民初字第637号
执行案号:(2009)西执字第00463号
执行标的额
本金394000元、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诉讼费7210元。
悬赏金额
线索提供人提供财产线索所取得的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
悬赏时限
标的全部执行完毕。
悬赏条件
举报人提供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符合悬赏执行相关规定(被执行人已发现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多人向本院提供同一财产线索的,按照向本院提供并登记的顺序,只有第一顺位的举报人才能获得奖励)。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赵法官 0717-697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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