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萃华(维权),证券代码:002731)近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5%以上股东深圳市翠艺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深圳翠艺”)一致行动人郭英杰通知,其持有的1,039,970股公司股份将被司法强制变现。本次执行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动。
公告显示,上述股份被执行源于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简称“汉阳法院”)对深圳翠艺、郭英杰等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裁定。根据汉阳法院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二中路证券营业部送达的《协助执行通知书》,郭英杰所持1,039,970股股份将由该营业部协助变现,具体方式为将原冻结状态变更为可售冻结,以市价卖出后将所得款项、冻结期间红利及孳息、账户资金余额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本次被司法执行的股份基本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司法执行股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申请执行人 | 原因 |
|---|---|---|---|---|---|---|---|
| 郭英杰 | 否 | 1,039,970 | 13.88% | 0.41% | 否 | 武汉市江夏区铁投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 司法执行 |
截至公告披露日,深圳翠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及冻结情况严峻。数据显示,该股东组合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805,360股,占总股本10.46%,且已全部处于司法冻结及再冻结状态,累计涉及45笔轮候冻结。具体明细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有股份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累计被冻结股份数(股) | 占其所持股份的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
| 深圳翠艺 | 14,722,560 | 5.75% | 14,722,560 | 100.00% | 5.75% |
| 郭英杰 | 7,492,800 | 2.93% | 7,492,800 | 100.00% | 2.93% |
| 郭裕春 | 4,590,000 | 1.79% | 4,590,000 | 100.00% | 1.79% |
| 小计 | 26,805,360 | 10.46% | 26,805,360 | 100.00% | 10.46% |
此外,公告还披露深圳翠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中,质押股份达2,31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04%。*ST萃华表示,将密切关注郭英杰股份后续处置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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