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环集团公告称,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含1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主任委员。其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战略等重大事项研究并提建议。工作程序包括材料上报、初审、提交董事会。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公司H股于港交所挂牌上市日起生效,原细则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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