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人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职业技能评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申严格执行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并对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实施常态化监管。
而早在2019年,76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就已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这一系列调整,看似只涉及考证和评价,实则与招投标、采购领域密切相关——招标文件中哪些证书能设为资格条件、哪些能作为加分项、哪些证书已经被取消、还有没有效力,答案都藏在这份目录里。
1. 证书退出目录 ≠ 证书彻底“无用”,但评分逻辑变了
财政部相关判例明确指出,已退出目录的证书,如果项目已转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且在“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中可查,招标文件仅将其作为评审得分项而非资格条件项,且与履约需求高度相关,则不构成违规。
这意味着:采购人在设置评审因素时,核心依据不再是“证书是否在目录中”,而是“证书与履约质量是否直接相关”“能否通过官方平台验证”“是否对全体投标人一视同仁”。
2. 仅将已取消考试的证书设为加分项,可能涉嫌排斥竞争
行业实务分析指出,如果招标文件仅将已取消考试的证书作为加分项,相当于设置“隐形门槛”——持有存量证书的企业占优势,后来者无法再取得,涉嫌排斥竞争、妨碍市场公平。
例如,某项目招标文件将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设为加分条件,被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规。
3. 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资格早已取消,现在是靠“能力”说话
2017年,《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取消了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管理的要求。目前全国已有超11万家招标代理机构、超100万名从业人员。也就是说,招标代理从业早已不是“持证上岗”,监管部门关注的是从业人员的实际专业能力、业绩记录和信用状况。
4. 警惕已取消的资质继续作资格条件
部分已经被国务院明确取消的资质认定,如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等,至今仍有采购文件继续作为资格条件或加分项使用,已被监管部门点名纠正。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设置人员要求时,务必核查证书是否属于现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是否有有效的官方认定渠道。
以下来源:人社部、人民网科普等
■ 这些证书已取消
76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已经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
■ 警惕“山寨证书”
人社部此前一直在进行“山寨证书”专项治理行动,考试中心联合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山寨证书”的打击力度,对发现的假冒网站等线索,坚持一查到底、深挖彻查。
认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不管大家准备考哪类证书,请认准由人社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33项,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13项。
来源|四川省采购交易服务协会编辑|郑杨